第十九条

有效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将海绵城市设施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并同步将电子版档案资料上传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