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档案条例/第五章 红色档案的保护利用第四十五条有效鼓励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红色档案保护利用,开展编纂出版红色档案史料、举办红色档案专题展览、公益讲座、媒体宣传等活动。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依托红色档案进行文艺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弘扬红色文化。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