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档案条例/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第三十一条有效地方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规定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档案,并通过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鼓励和支持部门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