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各级各类档案馆的设置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各级地方国家档案馆应当配备与其职责和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收集本馆分管范围内的档案,按照规定整理、保管档案,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并采取各种形式研究、开发档案资源,为各方面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开展宣传教育,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和历史文化教育功能。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