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创新驱动第十八条有效省医学科学院应当创新项目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项目立项以临床重大需求为导向,实行招标制、揭榜挂帅制、赛马制等;项目实施实行学术带头人负责制等;项目考核实行标志性成果和代表作制等。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