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六章 村容镇貌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村容镇貌建设应当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保护传统村落、古建筑、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文物。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9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