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和管理第十五条有效旗区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运行、管护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