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辉腾锡勒草原保护条例第十三条已修改辉腾锡勒草原内景区,应当按照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游客流量控制预案。根据流量控制预案,建立和完善适时监测、疏导分流、预警上报和特殊预案等游客流量控制系统。地方法规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