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促进小米产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种植加工销售第十五条有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米营销设施建设,推动健全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供需和价格信息平台,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小米集散市场。地方法规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