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第七条有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热线工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引导公众合理合法反映诉求。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