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承办单位应当根据热线平台应急管理服务需要,在热线接听中心设置专家座席。

对于关注度高、直接答复率低的诉求事项,热线工作机构应当安排承办单位专家驻场接听。

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