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巫水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巫水沿岸乡镇推进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和固体废物收集、处置等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建设,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入河排污口的登记、编码、标牌、日常监测等工作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地方法规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