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三章 执法协作第二十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因执法工作需要,可以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提出执法协助请求。协助事项属于被请求部门或者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被请求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予以协助。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