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慈善事业人才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以慈善从业人员职称评定、信用记录、社会保险等为主要内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完善慈善事业人才队伍的培养激励制度、薪酬管理制度。

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通过多种形式传授慈善知识。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与慈善组织合作开展慈善理论研究,加强相关培训,培养慈善专业人才。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