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慈善组织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无法在开展公开募捐前报备募捐方案的,应当在募捐活动开始后十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