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慈善条例/第三章 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第二十二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慈善的名义推销产品,不得对慈善行为进行夸大宣传,不得利用慈善捐赠以任何方式宣传法律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5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