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慈善的名义推销产品,不得对慈善行为进行夸大宣传,不得利用慈善捐赠以任何方式宣传法律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