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绿色矿山建设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对矿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处理。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3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