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绿色矿山建设促进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州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组织制定绿色矿山地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矿山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并实际应用。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3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