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