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十四条有效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