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三十条有效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宣传文明行为规范、文明礼仪,报道文明行为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氛围。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不文明行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有关社会组织可以发表声明予以谴责。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