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章 运营服务和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合理编制列车运行图,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