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条

有效

第三方机构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出具的报告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认定为失信行为,录入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

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