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护利用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托火把节、漾濞核桃民俗文化节等民风民俗文化活动,通过漾濞核桃产品展示等方式,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