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保护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一)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和历史要素的完整性和原真性;

(二)开展日常保护性管理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危害保护对象行为的,应当及时妥善处置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做好消防安全、防洪排涝、日照通风、防腐、防虫害等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