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弘扬特色文化,彰显历史底蕴。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