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城市供水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及新型环保材料,改善水质,提高水的利用率。

鼓励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