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城市供水用水实行开发水源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保障供水水量与保证水质并重,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生产及其他用水的原则。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