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五章 城市供水第二十七条有效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未到达区域的自建设施供水单位需要对外供水的,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从事供水活动。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