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三章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第十九条有效禁止再生水、供热或者生产用水等非饮用水管网系统及设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