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三章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需要配套建设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工程的,应当同时建设。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