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权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投标、经营权收回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