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自然资源保护第四十九条有效市、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相关保护规划和措施,保护和增殖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