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