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节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民政部门应当加强文明治丧、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和对丧事活动的引导。丧事活动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不得沿途燃放鞭炮、鸣放礼炮、抛撒纸花纸钱。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