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绿色发展第五十条有效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支持、引导城乡居民绿色消费,加强基础设施绿色设计和更新升级改造,促进绿色发展。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