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沿海防护林建设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采取建设生态景观林的方式,建成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互补、乔木林与灌木林并存、乔灌花草相结合的多树种、多类型、多景观、多功能的森林生态防御体系。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