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三章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和程序第十六条已修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相关规定确定更新项目实施主体。零星更新项目,物业权利人有自主更新意愿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以由物业权利人依照相关规定实施。由物业权利人实施更新的,可以采取与经营主体合作方式。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作为物业权利人,应当主动进行城市更新。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