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和业主大会第十九条有效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大会。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