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煤矿安全智能化建设促进条例第十二条有效鼓励煤矿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深度产学研用融合,建立示范性实习实践基地。鼓励煤矿企业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建立具备承建煤矿智能化建设重大技术攻关任务能力的技术研究中心。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