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有效从事饮食业的经营者,提供的食物应当符合卫生的要求,不符合卫生要求给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损害时,应当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经营者对所提供的食物和服务,应当事先将价格告知消费者并接受消费者的选择。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