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本省设立省科学技术奖,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奖励。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项,激励科技创新。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