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本省设立省科学技术奖,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奖励。

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项,激励科技创新。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