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由来自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专家学者组成的急需港澳药械评审专家库,组织专家对拟纳入急需港澳药械目录的药品临床急需性和使用风险,医疗器械临床急需性、先进性和使用风险等进行评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