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指定医疗机构应当强化主体责任,实施法定代表人承诺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急需港澳药械采购、进口、使用、贮存、伦理审查、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报告、产品召回等的管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