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药械经营企业应当加强经营质量安全管理,从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前者授权的经营机构采购急需港澳药械,保证产品质量与港澳上市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一致。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