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跨部门的水环境监测数据网络,纳入智慧聊城建设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