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和业主组织第十九条有效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业主决定物业管理事项,推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物业管理委员会自行解散。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