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燃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二条有效配套建设的燃气设施工程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工程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2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