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及其相关活动。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建成区内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和开放式居住小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路段。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