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及其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建成区内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和开放式居住小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路段。

Local Regulations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